2016年3月23日,《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以及有關配套政策同時下發,保險業“營改增”(營業稅改增值稅)政策得以明確,并于當年5月1日開始試點推行。
營業稅改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對任何一個行業的影響都是全面而深刻的,保險行業也不例外。
“營改增”之前,保險公司進項稅額無法抵扣,需繳納5%的營業稅;“營改增”之后,稅率提高到6%,但包括經營活動發生的費用等都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繳稅基數會有所減小。一個是繳費基數高但稅率低,一個是繳費基數低但稅率偏高,所以,對保險公司而言,“營改增”并不會確定地帶來稅負的下降,它需要保險公司用好政策以合理避稅。
“營改增”后,保險公司要提高競爭力,關鍵在保險產品的定價。定價一方面與市場份額相聯,與之成反比關系,影響企業營收;另一方面也要考慮到稅收的因素,因為價格是成本的反映,而稅費是成本中較為不確定的一項。
傲藍保險經紀軟件的小編幫您了解到,“營改增”調整之后,保險產品的價格將會呈現的狀態就是:“降價是趨勢”。
“營改增”后,對保險公司新開發的產品影響比較大,根據純保費法的定價機制來看,我們不難發現“營改增”主要是從費用率上對新產品的定價產生影響。費用率的影響因素在“營改增”政策的實施下,發生了相應的變化。
一是稅金及附加,在“營改增”之前是營業稅及附加,而之后變更為增值稅及附加,顯著的變化是“營改增”后稅金由之前的價內稅變為價外稅。
二是手續費率,由于渠道的不同,傭金率和手續費率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在“營改增”后,含增值稅的手續費率取代含營業稅的手續費率。不同的渠道,獲得增值稅發票的難易程度不同,機構渠道比個人渠道更容易獲得增值稅發票。中介機構渠道把營業稅改征為增值稅,會很大程度上影響中介服務的定價行為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率,終使得不同渠道的手續費率產生差異。
三是管理和營業費用率,下降是趨勢。“營改增”,保險公司從產業鏈上游購買的產品和服務所繳納的增值稅可以進行抵扣,較之“營改增”之前,營業費用明顯降低。